
近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配资入门知识网,东莞莞城汇康莱门诊有限公司因存在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等违法行为,被予以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合计罚没29.76万元。
处罚文书显示,经查,该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处罚:给予警告;罚款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6万元,罚没款合计2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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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芳芳配资入门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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